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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花卉协会团体标准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7 10:22:08

为积极推进协会团体标准工作,不断满足花卉市场和行业创新需要,根据浙江省花卉协会工作要求,现征集 2025 年浙江省花卉协会团体标准编制项目,请有意愿申报的单位按照《浙江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积极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省地方标准或相关花卉行业团体标准没有覆盖到的领域;

(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可细化的部分或浙江区域特色鲜明的,可以明确的具体技术要求;

(三)严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

(四)其他需要制定花卉标准的。

二、申报要求

(一)花卉团体标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二)花卉团体标准制修订应遵守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理、方法和程序。

(三)申报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相关机构,应具备与制修订标准项目相关的科研和技术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并承担制定标准的相关经费。鼓励多家单位联合申报。

(四)从事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标准第一制修订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申报单位应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发展和标准情,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和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具备开展标准研究与编制的能力。

三、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请于 2024 年12月 31 日之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浙江省花卉协会办公室。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二)组织立项审查。浙江省花卉协会组织行业专家和标准化专家组成评估组,形成评估建议。

(三)发布立项公告。对项目评估意见为“准予立项”的,并经省级林业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核后,由浙江省花卉协会秘书处发布立项公告。

四、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各地花卉协会,省花协各分支机构要认真组织、积极动员会员进行申报,鼓励花卉产品质量、新品种培育、创新技术、智能管理等方面的标准。

 

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平

电 话:0571-81672073

邮箱:zjhxw2005@163.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凯林巷18号浙江省花卉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