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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面推行林长制

发布日期:2021-09-18 15:29:40

        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提出,到今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林长制管理体系,构建具有浙江特色、体现先行示范、彰显窗口形象的常态长效林长制管理体系。

 

  《意见》明确,将由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总林长,省委、省政府分管林业的领导同志担任副总林长,省政府分管公安的领导同志担任副总林长兼林区总警长,市、县、乡、村参照省级设立林长(警长),实行分级分片负责。

 

  浙江各级林长负有加强资源保护、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生态建设、深化综合改革、强化灾害防控、加强执法监管、完善护林组织七方面主要任务。到2025年底,浙江要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强大的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高质量建成森林浙江。到2035年底,全省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有量等保持稳定,资源总量不断增长,质量稳步提升,森林覆盖率位居全国前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林业碳汇全面增强,绿色观念深入人心,全域青山更加秀美,基本实现林业高水平现代化。

 

  2017年,安吉县委、县政府在全省首推三级林长制,实行森林资源保护辖区和权属相结合的网格化管理模式。今年,安吉县创新“林长+检察长+审判长”工作模式,推动形成部门联动、有效追责、层层监管的涉林执法链条。目前,浙江省正在构建林业立体数字“驾驶舱”,通过“驾驶舱”,让各级林长可以直观、及时掌握管辖区域内的资源变化情况,同时通过指标分析和决策场景落地,实现预判预警功能。

 

(中国绿色时报 记者 柯宗 通讯员 赵希元)